本学期定于2016年元月25日放寒假,各年级各专业于2015年12月31日(即17周周四)前结束所有课程教学(含全校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和考查科目考查),考试科目期末考试一律安排在2016年1月4日—22日进行。公共课考试试题于12月22日之前交院教务办,专业课考试试题(含树达试题)于12月28日之前交院教务办。各科目考试结束后,于考后一周以内(最后一天考试科目在三日之内)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1月30日(1月30日晚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将自动关闭)。
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表、监考表、期末考务要求等表格已上传到公管院网站。请老师们下载查看。